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令3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焦作市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在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网站上开辟了信息公开专栏,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认真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流程,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同时及时公布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联系方式和办公地址,开通了网上受理信息公开的电子信箱(jzwhj2006@sina.com),在网站上提供了信息公开的表格下载,公布了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
从2008年5月1日至12月30日止,共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5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6条,其它类信息205条。2008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不予公开和公开收费等情况。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完善信息公开方式,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