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焦作市旅游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焦作市旅游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现将焦作市旅游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方式和受理范围予以公布,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信访举报事宜进行认真处理,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一、投诉举报方式
● 电 话:0391—3569657
● 电子邮箱:gx6611@163.com
● 举报信箱:焦作市旅游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信箱设在焦作
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A座4层
● 邮 寄:焦作市旅游局监察室(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
光大厦A409房间)
邮政编码:454000
收 件 人:焦作市旅游局监察室
二、受理范围
1、焦作市旅游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规章制度等行为的。
2、对焦作市旅游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纪律,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
3、其他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
4、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注意事项
1、请实事求是告知被举报人的姓名、违规违纪事实,力求详尽,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表述清楚。
2、署实名举报的群众,请详细注明联系方式。在相同情况下,署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反馈。
驻焦作市旅游局纪检组、监察室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