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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换发电子导游卡及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2   来源:  |   浏览量:1

各旅行社 、景区及导游员:

按照河南省旅游局《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豫旅(2017)108号)要求,河南省旅游局在6月30日前,完成全省的电子导游卡的换发工作。目前时间已经过半,初步审核通过的导游员共863名。现根据工作进度需要,请全市各旅行社,各景区和导游员,接到此通知后,相互转告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旅行社请尽快登录jianguan.12301.cn网站,进入“旅行社”页面,输入你社在市旅游局报备的登录手机号码,对申报到你社的导游员进行审核。

二、各景区尽快通知在本景区从业的导游员申请电子导游证。

三、全市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请尽快登录jianguan.12301.cn网站,进入“导游员”页面或者利用手机助手下载“全国导游之家”APP进行注册申报。

电子导游证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各旅行社负责审核在你社缴纳养老保险的导游的申报材料。没有在你社缴纳养老保险导游员的申报材料一律驳回,并通知导游员,再次申报选择行业组织为“焦作市导游服务中心”。

2.导游员申报材料对身份证的要求是:上传的身份证必须是满屏、横屏和水平拍照,不能反光。在实际操作中身份证既要满足满屏的标准又要露出身份证的四个角,完全呈现出它的全貌。照片要求必须是二寸白底电子照,上传后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

3.申报电子导游卡的具体要求和样例,可以关注焦作市导游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详细了解。

4.各旅行社对所属账号手机号码和密码有疑问或登录不成功的,咨询电话 0391-3992515。

焦作市导游服务中心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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