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博爱县文物局在县检察院大力支持下,拆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佛滩隋唐摩崖造像附近一处违章建筑。
石佛滩隋唐摩崖造像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研究佛教艺术具有重要价值。在2012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2〕41号)中明确规定“除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外,其他场所一律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捐献”,在摩崖造像前搭建简陋烧香拜佛场所,严重影响了摩崖石刻文物本体的整体形象,违反了上述《意见》规定,并在汛期期间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博爱县文物局 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 等相关 规定,对上述场所进行了拆除,并对附近的环境风貌进行了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