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作为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一环,我市文物部门牢固树立保护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优质高效、科学规范的工作,认真做好建设工程中文物保护工作。
我市地下文物埋藏分布广、数量多,如何做好建设工程中文物保护工作面临诸多问题。为此,我市文物部门从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局着眼,在当前各种服务成本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最大限度让利建设单位,将城区土地出让文物勘探收费标准由每平方米6.09元降为4.5元,降低收费26%,极大减轻了建设单位的负担,努力营造了暖商的环境。同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文物保护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生成和施工阶段审批事项。组织文物部门参与建设项目前期文物调查,全面落实城区“净土地”出让制度,出具文物保护意见185份,全市共完成了150个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的文物勘探和考古发掘,文物勘探面积567.6万平方米,发掘古墓葬624座,出土文物文物2700多件套,依法保护了文物,有力服务了全市基本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建设工程中文物保护工作高质量开展、高水平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