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焦作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已全面启动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实地调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文广旅局供图)
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宣读了市委书记对文物普查工作的批示,通报了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展情况。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四普”领导小组组长闫小杏在会议上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对文物普查工作批示精神,认清普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资金、人力、设备等保障,确保实地调查工作按时高质量推进。
据了解,在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中,我市已严格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进行了周密安排,确保全市“四普”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第二阶段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的工作要求高、周期长、涉及部门多、动用人员广,将直接影响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效果和质量。
在第二阶段工作中,我市将持续加强领导、提升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优化服务保障,高质量推进普查各项工作。
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督导检查。为更高质量推进工作,我市将结合文物普查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完善各项文物普查监督机制,对因经费、人员等因素迟迟未开展实地普查工作的县(市、区),通过工作提醒、实地督导、约谈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目前,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各县(市、区)文广旅局下达11份《工作提醒》,进一步明确实地调查工作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全面推动实地调查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抓紧抓好文物普查经费的落实。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争取对文物普查经费的倾斜和支持。各县(市、区)普查办要不等不靠,积极工作,主动向对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文物普查工作存在问题和工作的紧迫性,推动文物普查经费落实。截至7月3日,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以及博爱县、修武县、沁阳市等已落实文物普查经费235万元,为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完善各项保障措施。目前,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投入经费10多万元,购置了四普专用高精度定位终端11台,推进全市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不断加大资金、人力、设备等保障措施的落实力度,高效有序规范开展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玮萱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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