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转发<省发改委 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焦发改价格〔2025〕297号)要求,经梳理我局不存在涉企收费项目。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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