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文物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文物安全保护,为文物保护工作正常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2021年,我市文物部门投入各类文物安全经费2304万元,实施了国家、省级保护资金项目10个,完成了寨卜昌村古建筑群消防安全工程建设,覆盖37座古民居院落,投入经费3万元,统一制作悬挂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牌443个,接受社会监督,全市文物安全防范设施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先后组织开展和联合消防部门开展了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革命文物安全检查暨博物馆隐患排查活动,石窟寺、石刻盗窃盗割安全隐患等大规模排查整治行动达9次,日常文物安全巡查50次,对全市400余处古建筑、石窟寺、博物馆纪念馆等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共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文保单位78处,其中当场完成整改45处,限期整改33处。先后依法查处东海大道未经文物勘探擅自施工破坏古墓葬等文物法人违法案件3起,共处罚金60万元。处理国保单位嘉应观之严殿匾额遭擅自彩绘问题等信访事件6起。将省级保护单位原氏民居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拆除了省保邓禹墓违建通信铁塔,地面恢复原貌。配合国家文物出入境鉴定河南站出具文物鉴定报告5份,全市文物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共破获盗掘古墓葬案件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追回文物100余件/套,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文物犯罪活动,保持了全市文物安全形势总体稳定。